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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业部:农产品产加工补助政策

    信息发布者:消遥子张
    2017-03-20 20:53:07   转载
    农业部:农产品产加工补助政策

      为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有效实施,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、准确理解政策、掌握实施要领、明确程序要求,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分别于5月25-26日和29-30日在北京举办了两期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培训班。13个补助政策实施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省、地、县三级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和项目技术依托单位的380人参加了培训,实现了补助政策实施县(区、市)管理部门全覆盖,为2014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全面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
     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两年来,中央财政共安排10亿元资金,带动地方和农民投资23亿元。补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建设5万座初加工设施,新增马铃薯贮藏能力86万吨、果蔬贮藏能力67万吨、果蔬烘干能力43万吨。各实施省区普遍反映,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,是一项民生工程、德政工程。一是减损增供、促进增收。农民建设贮藏、烘干设施后,马铃薯、水果、蔬菜产后损失率分别从15-20%、15-20%、20-25%降低到6%、4%和6%以下,相当于每年多增加27.5万吨产量,错季销售还提高售价30-50%,农民由此多增收18亿元。设施使用寿命按20年计算,可为农民带来360亿元的收益。二是提高质量、促进加工。实施科学贮藏后,马铃薯存放3-4月不长芽、不皱缩,苹果、胡萝卜等果蔬存放5-6月不腐烂、不萎蔫,保持了入库(窖)时的品质和外观。同时,延长了原料供应期,拉长了加工企业生产周期,减少了加工企业建设数量,节约了社会资源,提高了加工企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。三是均衡上市、促进销售。西北、华北、东北等马铃薯主产区,马铃薯销售期从不到半个月延长到了7个月,实现错季择机销售,调节了市场供求。果蔬经预冷后运输,市场销售范围从邻近地区扩大到全国各地或周边国家。四是增强预期、引导生产。农民有了贮藏、保鲜、烘干等初加工设施,种植鲜活农产品不再担心卖难、价格不好等问题。项目实施区农民反映,国家支持建了科学实用的初加工设施,农产品几乎没有损失了,还提高了品质,加上市场稳、价格好,现在不愁卖了,敢放心种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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